一、入驻条件
为执行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标准,控制进入园区的企业质量和类型,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的基本条件如下:
(一)企业注册地及工作场所必须在科技园内;
(二)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科技园前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;
(三)入园企业(除中介机构外),原则上必须是科技型企业,其技术和产品属于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范围或其他科技类型。
(四) 企业的产品或技术应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成果(包括转让接受的科技成果),技术水平高,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,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;
(五) 开发研究的项目要求工艺先进,无环境污染或经处理后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;
(六) 企业实行独立核算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七)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创办人是熟悉业务、精通管理的专职人员;
(八) 有符合规定的企业章程、严格的技术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。
二、下列技术领域的企业,可优先进驻科技园
(一)光伏新能源产业;
(二)智能家居业(智能家装业);
(三)光电信息产业;
(四)健康医疗产业;
(五) 高端教育培训;
(六) 文化创意产业;
(七) 新材料技术,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技术;
(八) 其它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。
具体事宜电话咨询及面议。
咨询电话:0573-82330366 程老师、0573-82330688 祁老师
0573-82289355 张老师